在平時的法律咨詢過程中,我們經常會遇到拆遷戶前來咨詢。大家因為對相關法律不甚了解,就有可能被蒙騙。那么,同意搬遷是什么意思?和拆遷協議有什么區別?今天上海拆遷律師帶你了解更多關于拆遷和拆遷協議的約定。
01、什么是協議拆遷
根據《國有企業土地上房屋進行征收與補償管理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市、縣級人民對于政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教育工作。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國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實施。
拆遷協議通常是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達成的。在這種情況下,征收當事人是有關部門以外的一般民事主體,通常是發展商主動站出來,與業主商量房屋拆遷事宜,通過協議的方式實現房屋拆遷,而不是通過法定的行政征收程序。協議拆遷是行政部門在現行法律之外選擇的一種拆遷形式。它不是強制性的,是民事協議而不是行政協議。拆遷協議通常更適用于商業開發項目。
我國現行法律對土地征用工程建設規定了一系列嚴格的程序,但基于種種因素,在實踐中出現了由基層政府主導的協議拆遷現象,這種方法雖然避免了征地法律程序的束縛,但可以達到土地有效利用的效果,但也存在協商不規范、補償安置標準執行不統一、協議有效性缺乏保障、協議無法達成時缺乏執行依據等問題。如果這些問題不能得到妥善處理,往往會出現侵犯家庭合法權益的情況。
02、協議進行拆遷與拆遷管理協議的區別
我們需要明確的是,拆遷協議和拆遷協議不是一回事!
拆遷協議是征用方與拆遷戶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一般來說,與拆遷戶達成拆遷補償協議時,征收方需與拆遷戶簽訂拆遷協議。應當注意的是,無論是依法征收還是批準雙方自愿協議的拆遷,都要求征收方簽訂拆遷協議,同住戶一起拆遷。
協議拆遷是雙方就拆遷問題達成目標一致后進行控制拆遷。協議拆遷,對于征收方企業來說,因沒有我們太多繁雜程序,為征收方節約了時間和成本;但對于這些拆遷戶來說,少了由于各種復雜繁瑣操作程序的保護,自己的利益關系不僅影響可能落不到實處反而會遭到征收方侵犯,最終導致得不償失。
03、協議拆遷注意事項
在實踐中,違反拆遷協議的案例很多,在拒絕交出房屋的情況下,業主知道沒有法律規范授權其進行強制拆遷。 但仍有征收方組織有關部門、委托其他主體實施強制拆遷,并在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后,因各種原因推諉拆遷責任的情況。 嚴重侵犯拆遷戶利益。
協議進行拆遷最大的優勢發展就是“協議”,在拆遷戶對協議研究內容方面存在問題異議的情形之下,是可以通過拒絕服務協議拆遷的。不要被開發商的話嚇到而選擇使用這種不合法的拆遷辦式,要維護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
上海拆遷律師提醒您,在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一定要小心,看是否為您想簽署的協議,是否為同意拆遷協議的相關文件。如果您也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咨詢,可以聯系上海拆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