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本是一件改良公民生活的好事,但個體處所在實踐中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致使一些拆遷戶的生活不僅沒有得到改善,反而降低了。有些拆遷戶想維權卻不知從何下手,今天華榮律師事務所帶大家看看在征地拆遷的每個階段我們能做些什么。
一、審批公告階段
首先,咱們要知道必須見到的幾個文件:征地公告、拆遷賠償布置方案公告、征地批文,在這個階段,大家應當注意以下兩點:
1.有沒有公告
假如征收方沒有依法公告,大家可以對征收的合法性提出正當質疑,請求征收方出示文件。除此以外,大家也能夠在地方政府門戶網站上查詢征地信息,如果查不到,還可以申請信息公開。
2.文件是否由法定權力部門作出
征地批文必須是省級當局或許國務院作出,征地公告必須是市、縣級當局作出,要加蓋公章。假如大家發現,征地批文或者公告上只有鄉鎮政府或者村委會的章,那此次征收有可能是不合法的,要提高警惕。
二、評估階段
簽訂拆遷賠償協議前,應該對房屋以及附屬設施的價值進行評估,這里要注意以下兩點:
1.評價機構的選擇
評價機構由征收方和拆遷戶在規定時間內商議選定,商議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分經由過程組織拆遷戶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如果是征收方直接選定評估機構,拆遷戶有權拒絕。
2.對評價呈報不服的,可以申請復核
假如拆遷戶對評價呈報不滿意,能夠自收到分戶評價呈報之日起10日內請求復核,對復核效果仍不合意的,可以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三、簽訂拆遷補償協議階段
簽訂拆遷賠償協議是征收拆遷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與拆遷戶的賠償確切相關,因為一旦簽訂了協議,再后悔就晚了。這里要提醒大家:
1.征收方的征地賠償布置計劃沒有強制性,能夠商議。無論是國家法律仍是地方性法例,都沒有對補償數額作出明確規定,雙方可以協商。如果拆遷戶認為補償不合理,一定要勇敢提出來。
2.拆遷戶有權選擇賠償體式格局。無論是國有土地上仍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賠償體式格局都是可以選擇的,是要房子還是要貨幣,大家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
3.征收賠償協議中至多要包括如下內容:拆遷戶的基礎信息、房屋的詳細情形以及賠償布置的詳細內容,假如選擇金錢賠償,要寫明領取金額、支付方式、支付日期等;如果選擇房屋置換,要寫明安置房的面積、位置、結構、交房日期、房產證的辦理等。另外還要寫明搬遷補償、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等內容,確定協議內容無誤再簽字,簽完字要留一份原件。
4.先賠償后搬遷,不要發急交房。無論是國有土地上仍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應當遵照“先賠償后搬遷”的準則,因此在確保本人可以拿到相應補償之前,可以拒絕搬遷。
5.看重征收賠償選擇。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拆遷戶未與征收方歷史協議,征收方會作出征收賠償選擇,根據征地賠償安置方案上的內容給予補償,拆遷戶收到這個文件,要及時提起法律程序,否則可能會面臨司法強拆。
四、強拆階段
假如拆遷戶在收到征收賠償選擇后,沒有在法定期限內提起法律程序,征收方能夠請求法院強迫施行。這里大家要注意,只有法院能夠強迫執行,行政機關沒有權力強拆拆遷戶的房屋。如果在實踐中遇到違法強拆的情況,大家要及時報警、拍照、錄像,為之后的維權工作做準備。
征地拆遷必須嚴格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假如征收不合理,拆遷戶不要坐以待斃,要用實際行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外華榮律師事務所提醒大家,維權要趁早,抓住每一個可以翻身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