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當事人找律師咨詢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糾紛案件需要有哪些證據,上海房屋拆遷律師總結如下: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指當事人為未成年人且未辦理身份證的)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副本、工商注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3.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在訟爭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并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房屋拆遷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
(一)被拆遷房人應提交的證據
1.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遷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住宅、辦公或商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3.如被拆遷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和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相同,還須提交證明被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賠償安置權利的證據(包括親屬關系證明、繼承權公證書、放棄權利聲明等等);
4.證明房屋被拆遷時間的證據;
5.證明房屋拆遷賠償協議的,還應提交拆遷賠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三、拆遷人應提交的證據
1.拆除房屋許可證;
2.房屋拆遷公告;
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測量報告;
5.房屋拆遷賠償協議;
6.向被拆遷人支付現金賠償金、過渡期安置補助費、房屋搬遷費等費用的憑證;
7.提供過渡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
8.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筑面積竣工測量報告等。
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有具體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詳細的計劃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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