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上海拆遷律師介紹2020年拆遷兩種補償方式和標準。同往年差不多,有房屋置換和貨幣補償兩種,房屋置換,相同地段最低拆一換一;貨幣補償,最低標準是周邊房地產市場價。
第一種是已全部轉為國有土地的,一般會提供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兩種方式。
選擇貨幣補償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7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9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
選擇產權調換的,一般是拆一還一。首先考慮的應該是原地回遷,如不能原地回遷,也應該給予交通便利地段。這兩種拆遷補償方式,各位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選擇。
第二種是土地性質仍屬于集體土地的。
如果拆遷戶們的房屋被納入了城市規劃區內,那么選擇貨幣補償的,不能單純以農村的補償為準,因為周圍的物價、房價都較高,應該參考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補償標準,即參考周邊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產權調換的也可以參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產權調換的標準。
如果沒有納入城市規劃區,那么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則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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