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是中國農業合作化以后,由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分配給社員長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權屬于農民集體,使用權由農民以戶為單位行使。每戶使用的自留地的數量,一般不超過當地每人平均土地數的百分之五。近些年因為自留地發生糾紛的事件越來越多。上海征地拆遷律師解析:農村自留地被征收有補償嗎?自留地糾紛需要什么證據?當農村自留地被侵占該怎么辦?
有,但須分情況開看。自留地在剛產生之時有一個最大的優勢就是不用繳納農業稅費,還可以享受一些農業的優惠政策。但是,在我國取消農業稅以后,自留地與一般的承包地界限就很難區別開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自留地是等同于農村的承包地。不過,國家也并沒有給農戶進行發放專門的自留地使用權證書。
所以,自留地被征收有多少補償要分以下兩種情況來看:
1、自留地合并為承包地的情況。
這里征地的補償款主要是分為3種,即土地補償費用、安置補助費用與地上附著物及其安置補償費用、青苗補助費用直接是給到被征地的農村農民。
另外,土地補償費用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部分是屬于被征地的農民,其他剩余的部分再由村集體主持召開村民內部會議,會議上討論決定如何進行分配。
2、自留地和承包地相互區分的情況。
土地補償費用是歸村集體所有的。地上附著物及其青苗補助費用是歸被征地的農村農民所有。關于安置補助費要說明的是,要是得到了安置,那就拿不到經濟補償費用。但是,要是沒有獲得安置,那就可以自由選擇到底是拿補償還是進行買保險。
如果是因為自留地而引起的糾紛,那就要找出當年確認的土地證與土地的位置圖作為所屬證據,這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是其他的,比如因共同澆地水渠而占地、因整修荒地而侵占、因修整地塊的確認等引起地塊面積與地塊位置的誤差,那么最終的結果皆是以你的土地證為準。
農村自留地被征收補償是多少錢一畝?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7條條例規定:土地被征收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來用途給予一定的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是包括土地補償費用、安置補助費用及其地上附著物與青苗的補償費用。具體的補償標準為:土地補償費用是此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到10倍。關于征收其他土地上的土地補償費用與安置補助費用標準,則由各省、各自治區、各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用與安置補助費用的標準來進行制定。
自留地權屬的法律規定
根據《憲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九條同樣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該法第十條還規定:“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因此,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場的所有權均屬于集體的財產,其成員只有使用權,不得出租、轉讓或買賣,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農業生產用途。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場的經營權受國家保護,不得隨意侵占。
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土地價值不斷走高后,各地也開始出現一些違法侵占土地的情況,特別是在農村很多農民的自留地都被當地政府給侵占了,造成了巨大的損壞。
當農村自留地被侵占該怎么辦?
1、政府征收土地過程中發生侵占自留地的情況
對于當地政府在征收土地的過程中不按程序和規定執行的,可進行投訴。有合理訴求的,可通過法律渠道逐級反映解決。如果村民遇到強占土地行為,一定要保持冷靜,及時報警并以錄音錄像的方式保留證據。如果相關部門漠視農民權益,對違法行為不管、不問,村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其履行職責。
2、開發商侵占農民自留地的情況
說是有侵占,那就是沒有手續,那就要開發商出示相關的審批手續,與當地的國土局做好備案,召開相應的村民大會,將征地的證件出示。對原自留地的主人賠付土地出讓金,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以及就業補助等。要按國家的當前的標準補償,然后才能開發,否則村民有權制止,要求縣級以上的國土局處理。
3、個人之間發生的侵占自留地糾紛
國家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人和組織不得侵犯,別人侵占當事人的承包土地,是違法行為。首先,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通過協商解決,或與四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村民委員會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投訴,要求進行調解解決,也可以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