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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動遷糾紛律師談拆遷新規的影響

            日期:2020-12-02 閱讀: 關鍵詞:上海動遷糾紛律師,上海動遷律師,上海拆遷糾紛律

              這個房屋拆遷的“新規定”對我們的生活有什么影響?今天,上海動遷糾紛律師事務所結合多年辦理房屋征收領域案件的經驗,為大家講解亮點。
              近日,上海市高院就房屋征收補償利益分割民事糾紛中的一些疑難問題形成了統一意見,并印發了《房屋征收補償利益分割民事糾紛研討會紀要》(高虎法民[2020]4號)。那么,這個新的房屋拆遷規定會對我產生什么影響呢?
             

            上海動遷糾紛律師談拆遷新規的影響

              為了加快舊城區改造,改善居民生活條件和環境,上海房屋征收范圍不斷擴大。與此同時,房屋征收補償中的利益分割糾紛也越來越多,相關民?事糾紛也逐漸增多。

              最近,一項關于房屋拆遷的“新規定”迅速席卷了朋友圈。鑒于房屋征收民事糾紛具有明顯的時代和地域特征,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印發了《房屋征收補償利益劃分民事糾紛研討會紀要》(滬法民〔2020〕4號),就民事審判中的一些疑難法律問題達成共識,共19項內容,供法院審理案件時參考。

              亮點一:我還沒成年的時候,和父母合住一套公房。算不算“別處有房”?

              不是“別處有余地”!

              在拆除公房時,需要考慮其他地方的住房情況,即其他地方是否享受過福利分房。在以往的審判實踐中,有觀點認為,未成年時與父母合住的公房屬于“他處有房”,成年后再次與公房合住時,不再具有同居資格。但《會議紀要》形成了一種傾向性意見,認為未成年人與父母共住公有住房時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而是依附于父母的生活利益,原則上不屬于“他處有房”。

              亮點二:公房搬遷時,對方掛了戶口可以分享搬遷的好處嗎?

              有可能拿到!
             

            上海動遷糾紛律師談拆遷新規的影響

              空口戶口我相信大家都很熟悉,空口戶口指的是那些只有戶籍但從未實際居住過的人。在以往的審判實踐中,法院一般認定空置房戶口的人不是該公房的承租人或住戶,原則上無權享受拆遷待遇。但隨著補償安置方案政策的增加,未來的補償安置可能會考慮這部分人員因戶籍因素帶來的利益,也可能會增加因人口因素帶來的補償利益。會議紀要認為:對于這種特殊情況,可以適當給予補償,但前提必須是征收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情況說明,但不能推定。

              亮點三:我是獨生女,所以多拿了50萬搬遷福利。這50萬是誰的?

              按約定有約定,沒有約定屬于獨生子女和父母!

              在農村宅基地房屋拆遷糾紛中,地方街區拆遷政策越來越強,往往涉及獨生子女補償。在實踐中,獨生子女的身份往往會增加一定的補償利益是典型的,如何分配增加的補償利益往往是有爭議的。在過去的司法實踐中,一些觀點認為,因獨生子女身份而增加的補償利益當然會由獨生子女享有。然而,會議記錄中的觀點是,增加部分福利的獲得是基于父母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反應,而不是獨生子女的貢獻。所以,如果拆遷戶之間有協議,應該由獨生子女和父母共同承擔。

              亮點四:拆遷安置房一直無法拿出大規模生產證明,一直無法提起分割訴訟?

              原理需要用大生產證做,但特殊情況可以分!

              目前上海的征收補償政策主要包括貨幣安置和產權房安置。選擇貨幣安置相對簡單,在簽訂搬遷協議幾個月后發放搬遷款;選擇有產權的房屋較為復雜,需要經過房屋竣工交付、初始登記(即大規模生產證明)、產權登記等一系列程序。在過去的司法實踐中,如果家庭內部對拆遷安置房的利益分配發生爭議,選擇產權房進行安置的家庭需要在訴訟分割前完成安置房的初始登記。這導致司法實踐中很多家庭的共同利益長期中止,往往導致更多的矛盾?!稌h紀要》的觀點是,安置房因開發商未繳納相關費用、施工過程中規劃變更等特殊原因長期無法辦理大規模產權證的,可以分割。

              應該指出的是,會議記錄通過了一項訴訟列舉條例,要求對最初沒有登記的安置房屋進行分割。楊源律師認為,鑒于此類特殊案件,在司法實踐中仍有必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并給出充分的證據。

              亮點五:搬遷收益500萬,我主張拿200萬。該向法院交納多少受理費?

              按照500萬的目標,案件受理費4.68萬!

              案件受理費的變更是會議紀要中的最后一項,也是對希望通過訴訟解決糾紛的當事人影響最大的一項。拆遷利益分割屬于財產案件,應當按照《訴訟費繳納辦法》的規定,按照財產標的物繳納訴訟費。根據以往的司法實踐,如果搬遷總收益為500萬,當事人主張獲得200萬,有的法院按照200萬收取受理費,有的法院按照500萬收取受理費。會議紀要規定,賠償協議確定的所有搬遷福利都應作為案件受理費的計算依據。

              結合上海法院審理房屋征收補償及利益劃分案件的司法實踐,除上述亮點外,會議紀要涉及的大部分內容并未發生實質性變化,僅明確了歷年來司法實踐中的做法,以統一裁判標準,謹慎行使司法裁量權。

              綜上所述,房屋征收補償利益的劃分具有很強的法律、政策和倫理特征,導致各種類型的糾紛,涉及復雜的案件事實和法律問題。如果出現類似問題,建議您及時委托專業律師處理。上海動遷糾紛律師在房屋征收領域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將秉持認真、嚴謹、專業、負責的態度,最大限度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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