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楊浦區請婚姻律師哪個好-女方懷孕期對一個家庭而言是一個考驗,有些丈夫因為妻子懷孕無法履行夫妻義務,就會在身體上選擇出軌,從而導致家庭危機。若女方懷孕期間男方出軌了,懷孕女方該怎么辦呢?若想離婚該怎么做?
根據我國《婚姻法》之相關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或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此項規定是為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對懷孕或分娩后一年的婦女進行的一種特殊保護。
如果雙方感情不和,妻子在懷孕期間同意與丈夫離婚,對離婚后孩子的相關問題也達成了一致的意見,此項規定也可不適用。從以上的說明中我們可以看出,即使夫妻感情不和,妻子懷孕了,并且妻子不同意離婚,丈夫是無權提出離婚的。
在妻子無重大過錯原則前提下,是不能訴至法院離婚(不能走訴訟離婚的程序)。如果妻子同意離婚,雙方可以直接協議離婚。從這里我們知道,妻子在懷孕期間,丈夫提出離婚,妻子同意離婚的程序和普通的離婚程序還是有所不同的。
夫妻感情破裂,婚姻走到盡頭,在子女出生或無子女的情況下,只要雙方能夠達成協議,即可協議離婚,對離婚條件不能達成協議的,可訴至法院訴訟離婚。
但是在妻子懷孕了,不論男方還是女方都不能感情用事,一意孤行,應咨詢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幫助您解決相關疑問,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上?;橐雎蓭?/strong>推薦
王婷婷律師系家暢家事律師團隊首席律師、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律師、上海市徐匯區律師界婦聯執委、上海市婦聯巾幗律師志愿團講師。王律師執業十多年來,代理數百起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在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遺產繼承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實戰技巧,熟知婚姻家庭案件的特點,最大限度的維護了客戶的合法利益,為客戶及時解決婚姻家庭糾紛和困擾。
王律師同時具有大量商事項目法律實務經驗,長期致力于家事與商事的交叉領域、家族企業、私人財產和投資權益的法律保護研究,擅長婚姻與繼承中的財產保護,為高資產人士提供全面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