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名交通律師提示
當多輛機動車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上述法律的具體情況,確定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或者責任。
多輛機動車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壞的,行為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換句話說,其他行為人只有在確定具體行為人時才能免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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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年修正)。
多輛機動車多名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條、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區分不同情況。
民法典第1170條。
兩人以上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幾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可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民法典第1171條。
兩人以上的侵權行為造成同樣的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足以造成全部損害,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民法典第1172條。
兩人以上侵權造成同等損害的,可以確定責任規模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規模的,應當平均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多輛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損失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之和的,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損失不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之和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當事人要求保險公司按照責任限額與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當事人要求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范圍內平均賠償的牽引車和拖車連接使用時造成的第三人損害。
多輛機動車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部分機動車未投保強制保險,當事人要求保險公司在責任范圍內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上海市知名交通律師講保險公司向未投保強制保險的保險義務人或者侵權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