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后沒有報警,但如果受害人在事故中受到損害,他可能會擔心他能向誰提供賠償,以及他是否能得到賠償。上海專業交通事故律師講述事實上,在大多數情況下,確實需要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當事人可以在某些情況下直接向保險公司報告事故,保險公司也應當依法賠償。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報告事故損害,保險公司應當依法賠償,無需報警:
一是當事人依法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選擇自行協商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報告達成的協議,保險公司應當依法賠償。
二是單方面交通事故,僅造成被保險車輛損失。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只損壞被保險車輛一方,且只造成被保險車輛損失,當事人可以向被保險公司報告保險事故的發生和損害結果,保險公司應當依法賠償損害。
三是車輛在道路外行駛時發生的事故。
如果車輛在道路外行駛或因其他情況在道路外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報告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保險公司可以依法賠償。
在上述情況下,當事人不得報警,直接向保險公司報告,保險公司應當依法賠償。事實上,這種賠償可以認為是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履行保險索賠義務,因為沒有必要進行交通管理部門的干預,也不能報警,達到索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