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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找律師咨詢 商標相近相似就是商標侵權嗎

            日期:2020-03-30 閱讀: 關鍵詞:上海商標律師,上海律師

              文章摘要:專打商標侵權律師楊大律。通過實際案例解答商標相近相似是不是一定就是侵權這一問題。

            上海找律師咨詢 商標相近相似就是商標侵權嗎

              【案件詳情】被告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工商局)于2014年6月23日作出蘇工商案〔2014〕00037號行政處罰決定(以下簡稱蘇37號決定),認為:原告銷售“NATIVE”系列鞋子的行為侵犯了第4945623號“NATIVE CLUB”注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

              同時由于原告并不知道所銷售的“NATIVE”系列鞋子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并說明了提供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的規定,責令停止銷售“NATIVE”系列侵權鞋子,由被告將案情通報給侵權商品提供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告認為,被告作出的蘇37號決定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行政執法程序錯誤,應當予以撤銷。

              法院判決結果: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被告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6月23日作出的蘇工商案〔2014〕00037號行政處罰決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13日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律師分析:商標律師楊律師認為,被告省工商局作出的蘇37號決定主要證據不足,應當予以撤銷。被告認定被控侵權鞋子商品上使用的標識與涉案注冊商標構成近似、容易導致混淆的理由和證據不充分。被控侵權鞋子商品上使用的標識與涉案注冊商標不構成近似,即便構成近似,也不容易導致混淆。

              總之,上海商標律師認為,及時商標相近或者相似并不一定就是侵權。認定被控侵權商品上使用的標識與涉案注冊商標屬于商標侵權意義上的近似商標,除兩者標識本身構成近似外,還需要滿足容易導致混淆的要件。如果你還有其他的疑問,不妨找專業商標律師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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