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離婚律師來啦,今天我們要聊的是一個關于“離婚糾紛”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上訴人趙某南,他不滿意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決定要上訴。這個故事,可是有點“辣眼睛”,因為涉及到了一些“私密”的問題。
故事的背景是這樣的,原告張某和被告趙某在2019年7月相識,然后迅速墜入愛河,同年9月17日就登記結婚了。但是,好景不長,婚后不久,雙方就因為感情不和和一些“男性疾病”的問題,開始有了矛盾。原告在2019年10月26日離家出走,開始了分居生活。
原告在法庭上提出,被告患有性功能障礙,而且沒有積極治療,導致雙方無法正常生活。被告則反駁說,那些診斷證明的真實性還有待確認,而且他的病并不是不可治愈的,不能等同于性功能障礙。
一審法院認為,雙方婚前感情基礎一般,婚后矛盾迅速出現,分居至今,夫妻關系沒有得到鞏固,因此同意原告的離婚請求。
到了二審,被告再次提出上訴,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有誤。但是,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在婚后不久就分居,而且長時間沒有聯系,夫妻關系確實已經破裂,因此維持原判。
上海離婚律師提醒大家,婚姻不是兒戲,當遇到問題時,應該積極面對,尋求解決辦法。如果真的無法繼續,那么和平分手也是一種選擇。